約翰福音十七章
在“盼望與使命”(十四章1-15節)的引言中,十四至十七章可以分為三部分,十三章為臨別的榜樣,十四至十六章為臨別的贈言,十七章則為臨別的禱告。耶穌在福音書中的禱告,較為顯著的是馬太福音六章之主禱文,此外便是這臨別的禱告。當然客西馬尼園與十架上的禱告都有它們重大的教訓在其中,但這臨別的禱告涉及的內容較為廣泛,同時也包含了對教會重要的教導。禱文中有它的重點,而重點中有清楚的焦點與內容,其中以使命為焦點,內容則以榮耀、分別與合一為主。
“榮耀”在這禱文中出現了8次(在1、4、5、10、22與24節中),榮耀與彰顯有分不開的關係,神得榮耀乃因人認識神的美德、本性、作為,以致人以神為神、以神為大、以神為榮。榮耀是由於彰顯,彰顯以致可以認識。
在3節中提及認識神和耶穌便是永生,這是後果,在4節中提及耶穌在地上已榮耀神,因為祂完成了祂在地上的使命,這是前因。無論前因後果都離不開救恩,而救恩便正正彰顯了神的愛、公義與大能,是人可以認識、看見甚至經歷的,從而把榮耀歸給神,口唱心和地讚美祂。
在5節中提出主在完成使命後便可與父神同享榮耀,也清楚表示與父同被世人認識是神,以致人明白耶穌是道成了肉身,是神成為了人。
6至10節中指出耶穌已顯明神,信徒又知道又領受關於耶穌的事,因此耶穌因他們得了榮耀,得了榮耀因為他們認識了耶穌,他們認識耶穌因為耶穌彰顯了神。
在20-26節中提及榮耀,一是信徒可以合一的目的,一是人看見榮耀的條件。看見耶穌的榮耀或對耶穌的認識會使信徒合而為一,這是一件很奇妙但實在的事。信徒之爭不外於自我中心所致,認識耶穌的信徒明白耶穌的愛、體會耶穌的心、遵行耶穌的命令、承擔耶穌的使命,因此,私人的恩怨、個人的得失,便可以放下。
要看見便必要與主同在,不是有主同在而是與主同在。當然這個同在並非肉身之所在,而是心思意念,也可以如腓立比書二章5節中所說的 “以基督的心為心”。耶穌所在的,不止在永恆中,也在肉身中。祂道成肉身,只有一個目的,便是完成救恩、拯救罪人,在禱文中兩次提及門徒知道神差耶穌到世上來(8與25節),不單如此,更在18節中明說祂要差門徒到世上如同神差祂到世上,在主復活後,祂向門徒顯現,再一次重申這差遣的信念(二十章21節)。
在24節耶穌說要神所賜的人與祂同在,這並不是要信徒離世與祂同在,相反耶穌清楚說明信徒不要離世而要在世(15-17節),要繼續在耶穌的使命上有分。
顯明、認識、榮耀、使命是分不開的,沒有使命,哪會顯明;沒有顯明,哪會知道;沒有知道,何來榮耀。耶穌的一生便是為了要人認識神,信徒的一生也是如此。

信徒的使命是要顯明神,好讓世人認識神,以致神可得榮耀。信徒在世不單要等候主再來把屬祂的人接到天上,更要在地上預備主的再來。信徒的言行要把神顯明出來,以致人可以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,並可因祂得救。信徒要顯明,以致人可認識神,神可得榮耀。
神的榮耀在於人的認識,人的認識又在於信徒的顯明,正如一章18節中指出“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”。人看不見神,耶穌道成肉身把神表明。如今耶穌不在世上,信徒是耶穌的身體,也是聖靈的殿,承擔著表明神,使人與神相遇的重大使命。在11節中耶穌提及祂不在世但信徒在世,15與18節中提及信徒不屬世但卻在世,在18節中的“差”便指出了信徒要繼續耶穌在世的使命,把神的心意、神的救恩表明在人前,使人可以回歸,可以得救。
信徒要承擔使命、顯明耶穌,使人得救、使神得榮,這是一件重大的事但並不容易。要成事,必有所需,需要的是分別為聖、是合而為一。
多少信徒低估了老我的影響、撒但的伎倆、世界的引誘、罪惡的吸引,以致一跌再跌,完全失去了見證的能力。人從如此信徒的身上不單看不見神、信不了主,甚至會因他們而對教會畏而遠之、過門而不入。
因此,在禱文中,有宣告也有祈求,為的是信徒可以在世上作光作鹽,不單有使命而且可以不負所託。在6至8節中耶穌宣告祂已將神的名顯明與信徒,又提及把道賜給他們,並且他們領受了也遵守了。
在15-18節中提及信徒要留在世上,但留在世上要面對惡者(或罪惡)。耶穌為門徒禱告,求神保守信徒脫離惡者(或罪惡)。離惡便是成聖,而成聖便要靠真理,在17節中耶穌說 “用真理使他們成聖”,在19節中又說 “叫他們因真理成聖”,而真理便是“神的道”(17節)。
在26節中提及耶穌已將神的名指示信徒,神的名是代表神的本身,認識神的名如同認識神,不單已指示,耶穌更說 “還要”指示他們。首先,已認識神的還可以更多認識神,正如信神的人可以更信神,又或信神的人的信仰可以不斷增加,這個增加可以使神的愛存在信徒的裡面(26節),這很有意思也很重要。信徒要能承擔表明神的使命,便要分別為聖;要分別為聖,便要更認識神;愈認識神便會愈愛神,愈愛神的便會愈遵守神的誡命(十四章21節),愈遵守神誡命便愈分別為聖,愈分別為聖便愈能夠承擔表明神的使命。

上一點的認識是世人認識神,這一點的認識是信徒認識神。信徒認識神會直接影響世人認識神,二者不能分開。若是如此,信徒要看重追求更多認識神,進一步而言,教會要看重信徒追求更多認識神。
一個人、一位信徒、一間教會看重甚麼,往往可以從兩方面看得出來,一是花多少時間,二是花多少金錢。信徒或教會願意花多少時間與金錢在甚麼事上,便會看見對這些事看重的程度。
教會的預算如何分配、教會會議中談論事項所給的時間往往都反映出教會的價值觀。不少教會看重的是人數、是奉獻、是物資,甚至是名氣,但教會是神的教會,是以使徒和先知為根基,以耶穌基督為房角石(以弗所書二章20節)。使徒和先知便是神的話,耶穌基督便是神的福音。
“道”與“真理”是分別為聖的關鍵所在,因此保羅提醒提摩太要“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” (提摩太後書二章15節),又要“用百般的忍耐、各樣的教訓,責備人、警戒人、勸勉人” (提摩太後書四章2節)。要分別必要有道有真理,因為分別需要道需要真理,為的是辨是非、明錯對,如此才可以分別為聖。分別不難,人與人總有分別,但分別為聖,乃是要不屬世而屬神、不合世而合神,這是分別為聖,若不明神的心意,便不可以屬神,不可以合神。
保羅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(歌羅西書一章25節),為的是要把人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(28節)。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勸勉信徒要“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,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” (六章1節),為的是可以分辨好歹(五章14節)。
教會與信徒需要反思,正如保羅說: “若有人自信是屬基督的,他要再想想,他如何屬基督,我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”(哥林多後書十章7節)。教會與信徒也要想想若自稱看重神的道、看重神的真理,有何表現可以反映看重的程度。信徒要承擔使命,顯明耶穌、使人得救、使神得榮,需要的是分別為聖,也需要合而為一。
中國人有一句話 “兄弟同心,其力斷金”,若 “教會同心”,後果便是 “興旺福音”。在這禱文中,五次提及合而為一(在11、21、22、23節中)。當提及合一時,有兩個特點,一是要如同父與子一般地合而為一,此外耶穌又說明如何可以如同祂與父一樣合而為一,便是要“在裡面”,特別在21與23節中提及“正如你父在我裏面”和 “我在他們裏面、你在我裏面”。
“在裡面”這個觀念在十五章中便已出現過,並且有所解釋。若單以“你在我裡面,我也在你裡面”而言,理論上是不可能的。你在我裡面,我便不可能也在你裡面;我在你裡面,你便不可能在我裡面。若要,便只有一個可能,便是一而二、二而一,不是兩個圈而是一個圈。合一便是沒有分別、沒有差距,而追求合一便是要減少分別、減少差距。信徒要合一,重點在於主裡合一,而不是強弱之爭。信徒以耶穌為中心,如同耶穌以父神為中心;信徒在父神與耶穌內,這便是合一之方法。
22節中指出主的榮耀是合一的原因,人能放下自己,因為有比自己更大的、更有價值的。認識神的心意、明白主的使命、顧念人的需要,這是合一的基礎。人愈拉近神、愈明白神,便愈可以合一。這便正如在圓周的點,當這些點愈接近圓心,點與點之間的距離便愈近,合一便愈可能出現。
在約翰福音十五章中提及“在裡面”時,加上了一些解釋,7節中指出是主的話在信徒裡面,在9節中提及信徒當在主的愛裡。
在裡面不單是指一種合一的狀態,也指出所在的內容。信徒要有神的話,信徒要在主愛中,重點是主的話與主的愛。其所在位置,在內或在外也有它的意思。主的話在內有在內心之意,信徒的行事為人要由主話而發出。主的愛在外有保護之意,信徒要被主愛保護,以與主的關係為首為要,使這關係被破壞的事都要避而遠之。主活為引,主愛為牆,不偏不離,便可與主合一。與主合一便可與信徒合一,與信徒合一便可興旺福音。教會的分裂、信徒的不和是教會的致命傷,要力保不失便要力保合一。
信徒要承擔使命、顯明耶穌、使人得救、使神得榮,需要的是分別為聖,需要的是合而為一。
主的再來已比前更近,主應許信徒祂會再來但在再來之先,信徒要完成大使命。完成大使命不單是為了主的再來,也是為了人的將來。主再來時,人便要面對大審判,永恆的終局便要定。在主再來前,人仍有機會,信徒仍有責任。
信徒要盡一己之力,勸人認識主,使人可以蒙恩。要有力有效地完成使命,信徒便要分別為聖,也要與其他信徒合而為一。若個人的見證與群體的見證強,福音的信息便有力,信主的目標便有望。想一想、談一談、求一求、行一行,讓自己更合神心意,讓教會更合而為一,使神受辱的事不要行,使教會分爭的事不要作,以基督的心為心,以神的事為念,主再來時,心中便可無愧,一生便會無悔,何樂而不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