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十九章17節~二十章31節
死是人生之終點,不單財富帶不進墳墓,人生中一切恩恩怨怨、喜怒哀樂也都會隨著人之死而結束。有些人死後仍會被人記念,他們的一生仍會影響著後人;有些人則會隨著死而人間蒸發,消失於永恆之中。死對一般人來說是一個終局,但對主耶穌而言卻是一個新局,一個為必死的人開的一個新局。這新局的出現不是因為死但卻必須死,因為沒有死便沒有復活,沒有復活,必死的人便沒有轉機。耶穌不單為人而死,更是死而復活。
在整段經文中都是記載耶穌死的過程,由背十字架到釘十字架,由釘十字架到墳墓。其中特別之處有兩點,一是耶穌的死應驗了舊約的四個預言,其次是經文中兩對的人物:馬利亞與約翰、約瑟與尼哥底母。
耶穌的死應驗舊約的預言是在另外三卷福音書中所沒有記載的,約翰福音記載了四處被應驗的預言:
第一個預言是有關主耶穌的外衣與裡衣,經文是出自詩篇二十二篇18節。
第二個預言是兵丁用海絨蘸滿了醋給耶穌喝,是應驗詩篇六十九篇21節。
第三個預言是耶穌一根骨頭也不會折斷,是應驗詩篇三十四篇20節。
最後一個預言是扎耶穌的人要仰望耶穌,這是引自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。
四個預言前都有“這要應驗”、“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”、和“為要應驗經上的話”。曾有人認為預言並沒有甚麼特別,只是信神的人與神合作,使神曾說過的話應驗而已。但若仔細想想,這四個預言並不是由一位有權有勢、或甚至一般人所應驗的,而是一個被打至遍體麟傷、連背十字架也要人幫忙,如今手腳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死囚所應驗的。
若單單要死並不太難,但要按預言之細節而死則非比尋常,每一個預言的特點便是內容是不一定會發生的。
分外衣、為裡衣拈鬮的預言難在外衣要可分、而裡衣不用分,才可出現分與不分,才可應驗預言。外衣若不是一片織成,而內衣是,這便有可能使預言不得應驗。若說耶穌早有安排,故意穿成如此赴刑場,但在24節中說明兵丁決定不撕開,因此才要拈鬮,表示兵丁是可以撕開平分,只是當時決定不如此做才要拈鬮,以致才會使預言應驗。
耶穌要嘗醋也不一定會發生的,犯人說渴了,兵丁不一定便應犯人所求為他解渴,更特別的是,在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4節、48節與馬可福音十五章23節、36節中都記載了兵丁是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但耶穌不喝,之後耶穌說渴了,他們不是再一次把苦膽調和的酒給他,而是把醋給他喝。
酒與醋有不同的果效,酒可痳醉、醋會提神,路加福音更記載了兵丁給醋是為了戲弄耶穌(二十三章36節)。兵丁是給酒或給醋,兵丁是戲弄與否都不在耶穌的掌握之中。
耶穌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是一個重要的預言,在約翰福音一章29與36節中施洗約翰為耶穌作見證,宣告祂是神的羔羊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五章7節中以基督為逾越節的羔羊,耶穌死的時候正是逾越節的預備日。逾越節的羔羊是耶穌的預表,耶穌為人而死如同羔羊代替長子而死。神對逾越節羔羊的要求是沒有殘疾(出埃及記十二章5節),即全身不能有折斷的骨頭。
十九章提及由於免得屍首在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,因此兵丁要打斷犯人的腿,以致犯人不能用腿撐起身體來呼吸而窒息死亡。但當兵丁到耶穌面前,耶穌已死,因此便沒有打斷祂的腿。若祂未死,腿便會斷;再者,兵丁打了其他兩個犯人,到了耶穌面前,可以看也不看便打斷祂的腿,無論耶穌未死或兵丁隨手打腿都會使預言不得應驗。
最後一個預言是在耶穌死後才應驗的,耶穌死的景象不單是天昏地暗(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4-45節),更是石破天驚(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1節),殿裡幔子裂開,已死聖徒復活(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1-52節)。當時釘耶穌、扎耶穌的兵丁看不見幔子裂開、死人復活,但他們所見的已足以使他們宣告耶穌真是神的兒子(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4節)。
耶穌的死非比尋常,為的是要人如同百夫長與兵丁般認識到祂便是神的兒子。祂的死不是因為祂的罪,而是因為世人的罪,以致可以因祂得生(約翰福音二十章31節)。耶穌的死是費盡心思,是用心良苦,為的是要人得生。信主的、跟主的、愛主的必要盡心盡力地去傳揚耶穌的死、耶穌的愛。
耶穌在死前把母親託付給祂的門徒約翰,這是在祂極其痛苦、快要離世前所作的一件事。馬利亞未嫁前從聖靈懷孕生下耶穌,她的心因耶穌所受的苦而被刺透(加加福音二章35節)。作為人子,耶穌沒有忘記他母親的需要;作為神子,耶穌也沒有忘記馬利亞的貢獻。
耶穌在死前沒有忘記留下祂的榜樣,祂不忘記人的本分,也不忘記人的貢獻。耶穌要成就神恩、完成使命,但在最後的一刻,從祂所說的話中祂提醒人兩件事:在世為人應盡本分,成事之時不忘別人。
舊約中的十誡其中特別提及孝敬父母,登山寶訓中提醒信徒要有好行為,可以照亮一家的人,可以榮耀天上的父(馬太福音五章15-16節),使徒彼得也提醒信徒要在外邦人中品行端正(彼得前書二章12節),甚至其後提及信主的妻子要順服未信的丈夫(三章1節)。信徒在事奉神的事上固然要盡心盡力,但不要忘記為人的本分,也不要忘記別人的功勞。忘本分會有損,忘別人會有虧。有些信徒會有屬靈的野心,要在教會中出人頭地,說是為榮神益人,實是貪圖虛浮的榮耀,否則保羅也不用加以提醒(腓立比書二章3節)。愛神的信徒要避而遠之,互相提醒,免得是草木禾稭的工作,根基是耶穌基督便是以祂所言所行為依據、為榜樣。
耶穌一生是為了人,耶穌死時也不忘記人,以人為本是祂使命之中心,信徒也應如此。不過不失、不驕不傲,如此的事奉,才可以存到永恆(啟示錄十四章13節)。
耶穌死後,福音書中特別提及一位財主、一位尊貴的議士約瑟,他也是耶穌的門徒,但因怕猶太人而暗暗作門徒。在耶穌死前,他並不同意把耶穌置於死地(路加福音二十三章51節),無奈不能改變群眾的決定。耶穌死後,他不怕受累,放膽去求耶穌的身體(馬可福音十五章43節),這是他最少可以為他夫子所作的事。
在約翰福音中特別多提了一個人物,便是約翰福音第三章中提過的尼哥底母,特別在十九章39節中重提了他是夜裡去見耶穌的。
約瑟以前暗暗地作門徒,尼哥底母以前是夜裡去見耶穌,如今兩人都願意為耶穌的安葬盡上他們的本分。他們似乎是有所改變,但也只是止於安葬、止於墳墓。他們只是照猶太人的規矩,把耶穌包裹好,放在墳墓裡。若他們相信耶穌會從死裡復活,那便不用如此大費周章,若將復活,何用裹屍,何用香料? 縱然如此,他們仍然是敬重他們的夫子,認為他最少也應有一個安葬、一個墳墓。
在二十章的開始便提到七日的第一日清早,天還黑的時候,抹大拉的馬利亞來了,但耶穌已不在了,黑暗將要轉為光明、死亡將會變成生命。主的復活不單扭轉了門徒的餘生,也改寫了人類的歷史,人可以與神和好,人可以出死入生,耶穌復活了!
在耶穌復活的事件上,主要的人物有抹大拉的馬利亞、彼得、約翰與多馬,重要的信息是由不信到信,從無知到知。
抹大拉的馬利亞與其他婦女(在其他福音書中有記載不只她一人)到墳墓是為了膏耶穌的身體,但到了墳墓卻不見耶穌的身體。她去告訴彼得和約翰,他們到了墳墓,果然如她所說,耶穌的身體不在墳墓裡。約翰福音二十章8節說約翰 (那門徒便是約翰)看見便信了,他信的不是主已復活,而是信抹大拉馬利亞在二十章2節的話,是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走了。在9節中指出他們還不明白有關耶穌復活的事,在19節門徒仍然關上門,因為怕他們會因是耶穌的門徒而受累。
其後,天使向他們顯現(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-7節),並提醒他們要記念主曾說有關復活的事,耶穌也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(約翰福音二十章14-17節),她馬上便照耶穌所吩咐去告訴門徒。
耶穌終於親自向門徒顯現,門徒看見復活的主便喜樂了(二十章20節),耶穌不但祝福門徒也差遣門徒(21-23節),但有一位門徒多馬當時不在場。眾門徒作的見證他不肯接受,堅決一定要眼見為真。八日後,耶穌再次顯現,多馬在復活的主面前承認祂是他的主、他的神,耶穌對他說:“你因看見了我纔信,那沒有看見就信的,有福了”(29節)。沒有看見而信似乎是有點不實在、有點冒險,但事實上耶穌並非要人迷信,或是盲信,而是要人憑已信而更信。在29節後,使徒約翰寫下:“耶穌在門徒面前,另外行了許多神蹟,沒有記在這書上。但記這些事,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、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他,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”(30-31節)。
這兩節經文替耶穌所說的作出了解釋,其中指出的有兩大重點:神所啟示的是有限但足夠的,信心是有根據而有的伸展。30節中指出耶穌行了許多神蹟但沒有全記下來,“但”記這些事、這些有限的事蹟是要叫人可以信,意思是明顯的。神所記在聖經中的,神所啟示給人的是足以讓人相信的。人往往會有很多想法,認為神要如何如何,他們便會相信,這就如同耶穌所說的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(路加福音十六章19-31節)。財主要拉撒路回去告訴他還在世的兄弟,免得他們將來也到陰間受苦,但亞伯拉罕說:“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,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,他們也是不聽勸”(31節)。意思便是神的話已是足夠使人相信,人若不信,再多的啟示、再多的神蹟也是無濟於事。昔日耶穌在世時,那些親眼見祂所行、親耳聽祂所言的也是有不信的,神的啟示,聖經的記載雖是有限,卻是足夠的。
其次,記載的有限表示信也是有根有據而非無憑無據,正如上文提及耶穌的死所應驗的預言,便是要人的信有根有基。信心不憑眼見,乃因有很多是人未見而要憑信心的,例如神起初的創造、新天新地、主的再來。但人可以基於已見已知的事而相信未見未知之事,這便如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所說:“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”。所望與未見便是未到的事,但人可以憑過去所見而相信那將要見的,這是由已有的根據伸展至未見之事物。
今天的信徒沒有親眼目睹耶穌的死與復活,但門徒的見證配以門徒的改變、聖經的預言配以預言的應驗,這些都可以使人相信並因信而得生命。
耶穌的生、死與復活都有神的目的,便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(約翰福音三章16節)。祂的死是因我們的罪,祂的復活是為使我們稱義(羅馬書四章23節)。預言的應驗、復活的見證是為了人可以信,信並非無中生有,而是有根有據、合情合理。
耶穌是為人而生為人而死,信的人要為神而活為神而死,要向罪死向神活,要治死老我、活出新人。信的人不單因神兒子有生命,更要讓人因神兒子有生命。信徒有了生命也有了使命,正如哥林多後書五章17-18節:“若有人在基督裏,他就是新造的人。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一切都是出於神,他藉着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,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”。信徒成了新造的人,也承擔了和好的職分。因耶穌的死與復活,信徒有了生命、有了盼望,同時也有了使命、有了職分。耶穌要再來,在主再來之前,信徒要在世上活出復活的生命,傳揚復活的信息,如同昔日抹大拉的馬利亞、如同昔日的門徒與歷世歷代神的見證人,在這世代對這世代的人宣講神偉大的救恩,活出主復活的樣式,可以榮神、可以救人,一直到見主面的一天。